近日,市消保委連續(xù)接到多起網購消費投訴,內容都是消費者在網購平臺發(fā)現商品,然后添加商家微信,通過微信與商家洽談、下單、付款;交易完成后,發(fā)生消費糾紛,無法正常維權。具體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于某在閑魚平臺上看中一款羽絨服,遂與商家溝通、洽談,商家要求添加私人微信,并表示微信交易價格比閑魚平臺交易價格要優(yōu)惠,于某遂通過微信完成了交易,支付人民幣699元。于某收到衣服后,發(fā)現款式、質量與閑魚平臺上描述的不一致,于是要求退貨退款,退貨后,消費者于某遲遲沒有收到退款,聯系商家,商家已把其微信、電話拉黑。后經消保委調查核實:被投訴商家是通過網上下單,在河北省某網點購買一件羽絨服,收貨地址直接填寫為投訴人于某的地址;而于某的退貨地址為湖南省某地,工作人員通過微信社交軟件嘗試添加被投訴人微信,顯示該用戶不存在。因無法調查核實被投訴人詳細身份信息,且電話也聯系不上,無法正常維權。
案例二
消費者李某添加朋友推薦的微商微信,通過微信下單購買了一雙運動鞋,支付人民幣320元,收到貨后,發(fā)現與下單時的款式有出入,遂要求退貨退款,退貨后,遲遲沒有收到商家退款,在微信催促幾次后,微信被被投訴人拉黑。因沒有被投訴人的具體聯系方式及其他相關信息,市消保委無法進行調查調解。
案例三
消費者劉某在淘寶上看中一款實木床,淘寶標價2萬元人民幣,商家要求添加私人微信,稱微信交易價格比在淘寶上的交易價格要低,劉某于是添加商家微信,并支付18000元人民幣完成交易;劉某收到床后,發(fā)現床有好幾處破損,于是要求退貨退款,商家同意。但床退回后,商家遲遲不退款,稱沒有收到床。劉某遂投訴當時承接運送貨物的物流公司;市消保委經過多方調查核實,物流單號確實顯示簽收,且物流公司在當時也及時截屏物流簽收單反饋給消費者劉某。物流公司表示他們的流程已走完,不愿再繼續(xù)過問此事。而商家一直一口咬定,他沒有收到床,拒絕退款;且拒絕和消費者劉某繼續(xù)溝通,導致消費者正常維權困難重重。
以上三個典型案例的共性是:消費者輕易相信商家,通過添加私人微信付款,沒有通過合法的電商平臺進行交易,從而被騙,最終財物兩空?,F在網購已成為消費者購物常態(tài),為防止廣大消費者遭遇網購欺詐,消費權益受損,邵陽市市場監(jiān)管局、邵陽市消保委特發(fā)布以下消費警示:
(一)選擇合法電商平臺進行網購,謹防欺詐。
消費者應選擇正規(guī)、合法的電商平臺,不要輕信和點擊來源不明的網址鏈接,千萬不要在沒有任何資質認證的網站下單,要堅持貨比三家的謹慎態(tài)度,切勿輕信“買家秀”。
(二)注重交易安全 謹防受騙。
消費者在合法網購平臺看中的商品,一定要通過該平臺進行資金交易,千萬不要輕易相信以各種理由要求直接轉賬至私人賬戶或點擊賣家通過 QQ、微信等發(fā)付款鏈接的頁面、要求掃二維碼進行付款等,以免被騙。如遭遇網購欺詐,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網絡購物證據,如聊天記錄、購物記錄、購物頁面截屏、購物票據憑證、快遞單、發(fā)貨單、支付記錄等,及時報警。
邵陽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邵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