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孫曉蘭)微信作為交友軟件,已成為當下流行的社交方式,“搖一搖”、“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儼然成為“交友利器”,受到了很多年輕人的青睞。然而,婁底籍小伙謝某卻利用微信作為犯罪工具,以微信交友的方式騙取邵陽某高校的大學生羅某近萬元。9月20日,大祥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謝某依法提起公訴。
謝某平時玩微信紅包時,看到有些男網(wǎng)友對女網(wǎng)友很大方,于是就想冒充女生來騙錢,其使用軟件把手機定位到邵陽學院附近,并把微信頭像和基本信息設置成女性,包裝成邵陽學院會計系大一女生“羅雅琳”。2017年4月20日,謝某通過微信“搖一搖”添加了被害人羅某為好友。爾后,謝某通過微信假意與羅某談戀愛,以“表真心”、買戒指、旅游缺經(jīng)費、求得父母同意交往等各種理由,先后于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30日、5月2日、5月11日誘騙羅某向其轉(zhuǎn)賬累計9061元。
謝某得逞后,就斷絕了與羅某的聯(lián)系。6月7日,羅某見發(fā)信息、打電話給謝某均無回應,遂到邵陽學院學工處查詢,卻被告知查無此人。羅某發(fā)覺上當受騙,便向公安機關報案,8月5日,謝某被抓獲歸案,至此,謝某從羅某處騙取的錢款用于購買手表、戒指、紋身等已揮霍一空。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通過微信犯罪的案例時有發(fā)生,一個個案例提醒人們,微信在給人們帶來快樂和便利的同時,也可能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使用微信與陌生人互動交流時,務必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識,切實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財產(chǎn)安全不被侵害,莫讓微信成了“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