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wǎng)8月17日訊(通訊員 黃艷君)“我抱有僥幸心理,想賺點好處費?!碑?dāng)被問及明知出借銀行卡轉(zhuǎn)賬取款是非法行為,為何還要以身試法時,劉某某懊悔不已?!叭绻?dāng)初我能聽進去兒子的勸告就好了……是貪欲害了自己?!?/p>
“你不回家我就報警了。”2023年11月,劉某某的朋友李某輝到其家中做客,感慨劉某某夫妻二人每天起早貪黑做買賣既辛苦又賺不了錢,于是向他和妻子寧某某介紹了一個賺快錢的辦法:“有人把錢打到你們的銀行卡上,我安排人帶你們?nèi)ャy行取錢,按取款金額1%的比例給你們好處費?!?/span>
劉某某雖對這種“好事”心存疑慮,但在李某輝多次強調(diào)“錢是干凈的”并向他“擔(dān)?!焙螅€是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給李某輝。2023年11月14日,“試卡”通過后,劉某某幫忙取出了轉(zhuǎn)入他個人賬戶內(nèi)的4萬元,收到了第一筆好處費400元。嘗到甜頭后,只要李某輝有轉(zhuǎn)賬取款需求,劉某某都欣然同意。
2023年12月的一天,劉某某的兒子毛毛(化名)得知李某輝借父親的銀行卡去“洗錢”后,出于擔(dān)心,給父親打去了電話。彼時,劉某某正在參與“跑分”,于是含糊地告訴毛毛自己在外面有事。面對父親的閃爍其辭,毛毛愈發(fā)肯定父親參與了“洗錢”活動?!拔医o你幾分鐘的時間,你不回家我就報警了?!?/p>
劉某某到家后,在毛毛的追問下,說出了自己幫忙“跑分”的事實。毛毛既生氣又擔(dān)心,表示把銀行卡借給他人“洗錢”是違法犯罪行為,勸告父親不要一錯再錯。劉某某嘴上答應(yīng),但在利益的驅(qū)使下,甚至還介紹朋友一起“跑分”,賺取介紹費。
“你看看我的銀行卡可以幫忙取錢么?”看到丈夫和朋友都能輕松賺快錢,寧某某不由得也動心起來。2024年1月初,寧某某主動向李某輝要求參與“跑分”。
“‘試卡’后,那邊的老板認(rèn)為我的卡收款有風(fēng)險,不同意用我的卡操作?!睂幠衬彻┦?,在對方因存在風(fēng)險不愿用自己的卡時,她就清楚知道這是違法犯罪,奈何利欲熏心,在她的多番聯(lián)系后,終于得償所愿賺上了快錢。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寧某某非法獲利6000余元。
然而,寧某某的喜悅沒能持續(xù)多久,2024年1月24日,公安機關(guān)在其家中將其夫妻二人抓獲。經(jīng)邵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24年7月12日,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判處寧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由李某輝糾集的“跑分”團伙的其他成員,均被判處相應(yīng)刑罰。
【檢察官說法】
何為“跑分”?
“跑分”是指不法分子利用正常用戶的銀行卡或微信、支付寶賬號等替他人代收款再轉(zhuǎn)入指定賬戶,為網(wǎng)絡(luò)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非法資金轉(zhuǎn)移的渠道,幫助犯罪分子進行“洗錢”的活動。
廣大群眾要警惕“跑分”陷阱,不要被不切實際的高額利潤所誘惑,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切勿隨意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銀行卡賬號、支付賬號等,防止成為電詐“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