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曾某某,男,35歲,居住在新邵縣巨口鋪鎮(zhèn)白云鋪村3組,11月18日從外省返回家中,11月25日核酸檢測初篩為陽性,11月26日復核為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
目前,我縣正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關聯(lián)人員排查管控等各項防控措施。
經(jīng)初步流調,其主要活動軌跡如下:
11月18日
16:16-19:39乘坐高鐵(G6152)到達邵陽高鐵南站;
20:00-22:00乘坐朋友王某某越野車(湘EBK087)返回巨口鋪鎮(zhèn)白云鋪村家中。
11月19日至24日
一直居家,期間由村防保醫(yī)生采樣做核酸,結果均為陰性。
11月25日
居家;
09:00由村防保醫(yī)生采樣做核酸;
23:30閉環(huán)轉運。
如與上述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請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當?shù)卮澹ㄉ鐓^(qū))或新邵縣疾控中心(0739—3665769 )報告,配合做好隔離醫(yī)學觀察或健康監(jiān)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工作。
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壓力持續(xù)增大。請廣大市民及來(返)新邵人員增強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健康第一責任人”要求,主動履行防疫義務。
1.嚴格執(zhí)行入縣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嚴重的省內地區(qū)來(返)新邵人員應至少提前1天主動報備。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縣,并實施5天健康監(jiān)測。抵達新邵不滿5天者,不參加人員聚集性活動,非必要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動做好個人防護。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風、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離、主動接種疫苗。
3.廣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義務,進入各類公共場所主動配合開展掃場所碼、測溫、戴口罩、核酸陰性證明查驗等防疫措施;各級各類聚集性場所及公共場所,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督促進入場所人員落實常態(tài)化防疫措施。
新邵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1月26日